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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中药饮片招标采购。
2.招标范围:医院全部中药饮片(全国中药饮片采购联盟集中采购项目内的中药饮片除外)。
3.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企业为中选企业,负责医院中药饮片的全面供应,中选企业需提供免费代煎服务。
4.采购周期: 自签订本次购销合同之日起,至下一周期采购开始执行之日止且≧1年。
本次采购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资质审核;第二阶段:现场评价。
二、报名企业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企业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此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
(二)特定资格要求
企业应按要求提供资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质审核,资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质保协议、法人授权委托书、供货单位质量体系调查表、开户许可证、开票资料、药品销售发票(包括随货同行)、年度报告、业务票据印章及其他相关印章模板等;
2.企业规模简介及相关数据,至少包含员工总人数、中药饮片仓储面积、2024年中药饮片销售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以2024年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纳税申报表为准);
3.2022-2024年间三级以上医院成功配送案例、2022-2024年间三级以上医院代煎合作案例(以上两项可提供合同复印件佐证);
4.饮片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图、检验设备一览表、生产设备一览表等;
5.饮片代煎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代煎场所平面图、代煎设施设备、人员配备、代煎质量跟踪、追溯、监控管理体系等;
6.配送承诺书(每批次计划的配送率及配送到医院的天数);
7.中药饮片代煎服务承诺书(配送方式、配送时间、质量控制等);
8.供应商资质审核表(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一;
9.药品供应商廉洁承诺书,见附件二。
以上文件材料每页加盖企业公章,装在文件袋中密封,封口处盖章,文件袋正面有醒目的单位全称。
三、资质文件提交的时间、地点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5日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2.地点:当面递交或邮寄至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药库办公室(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99号,邮编:225300)。
四、资质审核结束后择期组织现场评价,现场评价地点为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与现场评价需准备材料:
1.中药饮片报价单:按要求填写附件三《中药饮片报价单》,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置于空白U盘中。
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报价应保持一致,同一产品如出现报价不一致的,以价低者为准。产品报价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税费(含关税)、售后服务费、代煎服务费等。
2.服务承诺书:参考附件四条款后自行拟定,要求准确阐述对本次中药饮片招标采购的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承诺,以及中药饮片代煎服务承诺。《服务承诺书》需加盖企业公章。
3.中药饮片样品:参照附件四样品表,将报送的中药饮片样品统一封装,注明饮片名称、规格及封装重量,封装袋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提供,一般品种250g/袋(质量蓬松的可酌情减少样品量,但不得少于100g/袋),样品重量误差±10%;样品执行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要求。
4.报价单(含电子版、纸质版)和服务承诺书一同放置于文件袋中密封,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封面注明“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中药饮片报价单”及“服务承诺书”,与现场评价会签到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对不按要求密封或U盘无法等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负责。
六、本次活动中,参与企业提交的一切文件资料概不退还。中选企业提交样品留存于医院,作为采购周期内采购验收的对照品。未中选企业的样品请于5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
七、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确定的中药饮片中选价格为采购周期内唯一结算价,不得调整;
2.本次招标项目的中选企业所提供的饮片代煎为免费服务,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不额外支付代煎服务费用;
3.本次招标项目的参与企业提交所有文件资料应是真实可靠的,若参与企业有弄虚作假、串通报价和其他欺骗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企业承担;
4.若中选企业在供应周期内发现违反国家廉洁建设相关规定或进入政府采购活动“黑名单”,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与该企业的一切购销活动;
5.其他未尽事宜由中选应企业和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双方在签订的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99号
联系人:蔡老师 洪老师
联系电话:0523-80185232、8018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