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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动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医院院务公开工作,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医院科学管理和解决群众就医热点、难点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扎实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确保院务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二、院务公开主要内容
院务公开范围包括对社会公开、对患者公开、对本院职工公开三个层次。
(一)对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概况;2.医院环境;3.行风建设;4.医疗服务;5.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对患者公开的主要内容
1.服务告知;2.服务价格及收费;3.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三)对本院干部职工公开的内容
1.“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情况;2.业务管理;3.廉政建设;4.职工关注事项;5.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四)不得公开的内容
1.涉及国家秘密的;2.涉及商业秘密的;3.涉及自然人个人信息保护的;4.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执业安全、社会稳定及正常医疗秩序的;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嫌夸大、虚假宣传等内容的;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公开的方式:
(一)对社会、患者公开的主要方式
1.召开医院行风监督员会议及工休座谈会;
2.对外公开投诉、咨询电话、行风热线,设立意见箱、意见簿;
3.在门诊、病房或公共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院务公开栏、电子屏、触摸屏、宣传橱窗;
4.医院院报、科室宣传彩页等宣传资料;
5.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
6.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
7.其他公开形式。
(二)对职工公开的主要方式
1.院务公示栏;
2.院大办公会;
3.职工座谈会;
4.职工代表大会;
5.文件、简报等;
6.医院网站及内部局域网;
7.院长接待日;
8.院长行政查房;
9.相关委员会会议;
10.其他公开形式。
公开的时间:
分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公开程序
(一)申请:各部门根据院务公开任务分解表规定(附件2),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医院信息发布要求至院务公开办公室申请填写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审批表(附件3)。
(二)审查:院务公开办公室根据方案要求对申请公开内容进行审查,并提交分管院长、院长审查、同意。
(三)公示:院务公开办公室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公开方式并通知相关部门予以公开。
(四)备案:信息公开后,申请部门应将公开内容的相关资料原件或有效复印件交院务公开办公室归档,院务公开办公室做好信息发布登记和存档工作,资料按年度按期进行分类整理,保存备案。
(五)督查:院务公开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全力推进本项工作。
五、实施要求
(一)公开及时。凡属要求公开的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上报并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已上网内容根据情况及时修改更新;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发生变化的,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
(二)注重实效。院务公开的重点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要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院务公开的工作质量。
(三)扎实推进。院务公开工作是一项多部门联合的工作,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工作机制等都与医院的全局工作紧密相连,这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过程涉及医院管理、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卫生纠风和行风建设、医德医风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院务公开既是医院管理的手段,也是医院管理的内容。全院各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任务分工,推进落实。
(四)强化考核。院务公开办公室要加强对本项工作考核,把院务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并纳入科室月度及年度考核中,促进院务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