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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监所门诊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5人,具体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及之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公示、签约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起(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348195022@qq.com。
3.报名流程:个人简历与相关资质材料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348195022@qq.com。
(三)资格审核
1.报名成功后,电话预约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1)预约电话:0523-80185084,0523-80185016。
(2)医院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99号。
(3)资格审核地点:医院行政楼9楼人力资源科903室。
2.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4)个人纸质简历一份,包含上述原件材料的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四)考核
1.笔试: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发放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择优通知参加面试,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确定劳动关系。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八)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应在资格审核前14天申领“健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资格审核当天。考生应时刻关注本人“健康码”状况,如“健康码”为非绿码且符合转码条件的,应于资格审核前转为绿码方可参加,逾期未转为绿码的责任自负。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考试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当天,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14天体温登记表(附件4)、36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星号,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乏力、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核和考试,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健康码”绿码的; “行程码”有星号的;
(2)本人或同住人员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资格审核前14天内本人或同住人员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范围内低风险区域,或者资格审核前14天内本人或同住人员来自或到过国家卫健委发布有国内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低风险地级市,本人不能提供36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资格审核当天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资格审核前36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
报考人员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5.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泰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核、聘用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0523-80185084,80185016(医院人力资源科)
2.举报电话:0523-80185015(医院纪检监察室)
3.指定网站:http://www.tzdsyy.com.cn/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4月6日
附件1:
2022年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监所门诊招聘需求表
招聘岗位 | 专业 | 学历要求 | 人数 | 说明 |
监所门诊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4 | 年龄≤45岁,有执业医师资格。 |
医学影像学/影像技术 | 大专及以上 | 1 | 年龄≤45岁,有执业医师资格优先。 |
附件2: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考岗位: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性 别 | 学历 | 学位 | 贴照片处 | ||||||||||
政治面貌 | 毕业院校(含本科、研究生) | ||||||||||||
本科所学专业 | 本科毕业时间 | ||||||||||||
研究生所学专业 | 研究生毕业时间 | ||||||||||||
现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行政职务 | 专业技术职务 | |||||||||||
籍贯 | 户籍所在地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电子信箱 | ||||||||||||
简历 (自高中起) | |||||||||||||
家庭成员 | 姓名 | 关系 | 所在单位 | 职务 | |||||||||
备注 | 本人承诺此表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如因失误、失实而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承诺人签名: |
审核员签名:
年月日 |
附件3: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2022年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配合考试现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有不实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附件4:
14天体温登记表
姓名 | 报名岗位 | 移动电话 | |||||
是否到往过中高风险地区 | 健康码颜色 | □绿 □黄 □红 | |||||
近14天详细情况(有行程变化填) | |||||||
交通方式 | 车次/航班 | 车厢/座位 | 出发地 | 出发时间 | 目的地 | ||
近14 天体温登记 | |||||||
日 期 | 体温 | 是否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 | |||||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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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 |
我承诺:此表为本人填写,信息真实准确。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