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二次)--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央空调主机维保项目

发布于:2020.12.11 浏览量: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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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市青年北路31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2月21日下午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TP-20201124;

项目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项目内容:对医院5台中央空调主机进行全包式维保等(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序号

主机型号

数量

品牌

服务期

最高限价

1

SLSB 1000M满液式螺杆式水冷冷水机组

1台

清华同方

二年

9万元

2

SGHP2000M满液式水源热泵机组

2台

3

SSGHP1050QHL全热回收水源热泵机组

1台

4

FS-S-R-400 空气源热泵机组

1台

注: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维保服务的零件耗材须为清华同方原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2)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和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联合颁发的A类集中式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资质或清华同方制造商;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1、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市青年北路313号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下午14:00-14:30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下午14:30整

地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7楼会议室;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时间前当面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泰州市鼓楼北路99号  

联系方式:18252602960

联系人:周浩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泰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青年北路313号          

联系方式:0523-86882683,邮箱: 522139210@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琪、俞乃勤

电 话:0523-86882683,邮箱:52213921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