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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级医院基本验收条件要求,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就本单位整体资产评估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整体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捌万元(180000.00元);
二、邀请投标对象
投标人须为《泰州市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核查第三方机构备选库(资产评估类企业)》名录库中的单位。
三、服务商的确定
1、本项目按最低报价确定服务商;
2、服务商最高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
3、投标报价资料装订密封后(封条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专人送达。
四、服务时间要求
项目合同签订后两周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五、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2020年09月25日;
2、投标人须于2020年10月11日 17:00 时前将投标确认函邮件发送(仅限邮件)邮箱:312945743@qq.com,本单位有权拒绝邮件发送以外的一切送达方式。(投标确认函格式附后);
3、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10月12日14:30-14:59;
4、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2日15:00;
5、开标地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行政楼7楼会议室;
6、2020年10月13日—10月19日网上公示中标结果。
六、注意事项
1、需携带的证件:请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件原件以备审查。
2、本次报价为一次性,不得临时更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80185018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9月25日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整体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邀请采购确认函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贵单位整体资产评估服务项目的邀请采购公告,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
公司名称:
年 月 日
备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代理单位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院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