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后勤维修物资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于:2020.06.01 浏览量:813
字号

一、公告编号:SRYCGZX2020-2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后勤维修物资询价采购

三、采购内容:见附件一《后勤维修物资询价采购报价表》

四、时间安排:

1.2020年0601日,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www.tzdsyy.com.cn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2、2020年0601日至2020年0608日上午11:00前,接受并审核投标方的投标资料。

(1)《后勤维修物资询价采购报价表》单独密封于信封内,封口盖投标单位红章;

(2)审核投标保证金到位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20000元)。

3)2020年0608日下午3:00进行现场开标评标。

说明: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资料不予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中标总金额的5%补齐转为履约保证金,协议期满后无违约行为予以同额退还,不计利息。若中标方违反有关约定,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2020年0609日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www.tzdsyy.com.cn公示询价结果。

5)签订购销合同。

五、综合说明:

(一)、本次投标人须投全部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包含运费及各项税费等,医院不承担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对投标方的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以下要求:

1、投标者必须泰州市海陵区注册企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本次项目所需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是单位法人代表不需授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履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服务要求:

1)院内抢修、急购物资要求随时送到,计划采购物资须在五日内送到;

2)所送货物(包括送货单和发票)需与医院计划一致(包括名称、品牌、数量等),否则医院将作退货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3)报价单没有要求品牌的物资,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信息,且所提供的厂家品牌及规格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例如该品牌商品停产等,需提供相关证明后与医院协商解决);

4)由于维修物资品种繁多,次询价目录中不能完全体现,如需采购报价表目录以外品种,由中标方继续提供服务,供应单价不得高于市场同品牌价格,如有不符,两次以上超过市场同品牌价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下一顺序投标人按序递补为中标单位。

六、对中标方的要求:

1、中标方供应的货物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商品;

2、本次招标采购为一次性招标,分散采购,附件中预估数量为参考数量,最终以实际采购数为准

3、医院维修人员如对某一批次产品质量有疑义,中标方必须提供该产品本批次的质检报告,如无法提供质检报告的,我院有权将涉事产品送往泰州市质监局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医院将作退货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4、因中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导致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安全事故所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5、报价表内的全部物资,如发现中标方未按照报价表内物资价格、品牌供应的,投标期内超过三次(含三次)的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七、货物验收:物资送达仓库后由维修部门负责人、仓库保管、采购员共同验收。

八、定标方式:总价最低单位为中标企业

九、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方正式发票后五个月付款。

十、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在接到院方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院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弃标违约,院方有权将其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全额没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23-80185027

人: 王先生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