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中药配方颗粒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于:2020.03.22 浏览量: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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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中药配方颗粒采购

 

 

招 标 文 件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零二零年三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第二章  招标采购工作流程图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一章  泰州第四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临床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医院将对政府未组织集中招标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类别及编号

   招标类别: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药剂科2020-001

二、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或是被列入《**省2019年中药配方颗粒科研专项》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全过程必须符合GMP的要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全过程必须符合GSP的要求,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同时取得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必须是符合《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4、投标人近三年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5、投标人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时间、地点及投标要求:

    1、公示时间:2020年03月23 日至2020年03  月29日  

 2、招标文件公示地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 

   3、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递交《药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或代理公司的递交《药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04月 08日 14:00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医院药剂科办公室

六、招标时间:2020年04 月15  日 14:00

七、招标地点:医院行政楼 8  楼会议室

八、其它事项: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王裕宏     联系电话:0523-80185232

联系地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医院药剂科(门诊楼)

投诉联系人:沈彩云     投诉电话:0523-80185015

投诉地点:泰州第四人民医院医院监察室    (行政楼  十 楼   室)

                                       泰州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 03月 16  日

 

 

 

 

 

 

 

 

 

 

 

 

 

 

第二章  招标采购工作流程图

 

投标阶段

投标人报名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发布招标文件

 

 

有关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评审阶段

开标

评审

 



 

 

 

 

 

 

 

 

 

 

 

 

 

 

 

 

 

 

 

 

 

确定中标人

采购阶段

发布中标通知书、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公示拟中标人

履行药品购销合同

 

 

 

 

 

 

 

 

 

 

 

 

 

 

 

配送和货款结算

 

 

 



第三章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

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招标内容及相关事项

 1、招标内容:中药配方颗粒

 2、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5个月

3、合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重新招标,原中标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无合作意向者,如无违约或药品退货,医院一月内付清余额。

 

二、服务要求

1、中药配方颗粒的品种数:

提供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不少于400种,并保证能满足日常的临床诊疗需要,并承诺与医院签订“供货承诺书”(中标企业必须产品齐全,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药品采购计划)。

2、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

2.1 生产企业制定有严格的内控药品标准(包括原料、各单元工艺环节物料、中药配方颗粒成品检验标准及过程控制指标),明确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关键质控点及相关质量要求,使作为初始原料的中药材、作为提取用原料的饮片、作为制剂用原料的中间体和作为终产品的成品应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标准,保证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

2.2 中药配方颗粒的质量符合2015年版《中国药典》、《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医院有权随时对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过程进行抽查检验,或者派出专人监督。

2.3 生产企业承诺与医院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并向医院提供每一批中药配方颗粒的质检报告。

2.4 中药配方颗粒所使用的设备、包装材料等须符合行业标准,保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

2.5 中药配方颗粒的效期应符合医院药品入库验收标准,以保证药品质量。

2.6对于近效期颗粒,中标企业免费进行更换。

(注:带号条款作为评审时的重要技术参数)

三、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括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批件);

    4)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产品样式);

5)中药配方颗粒科研获奖证书及相关专利证书;

6)国际质量认证证书(欧盟、日本、美国或澳洲等发达国家的GMP认证证书);

7)实验室等级证明及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措施;

8)企业2018年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9)全国合作医院(二级及以上)目录清单;

10)销售承诺:质保承诺、廉洁承诺、供货承诺等;

11)其他服务及技术支持承诺;

12)企业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或说明。

  2、价格文件

投标报价表:统一按折合每克饮片总报价。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如包装费、检测费、运费等);报价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不保证最低价中标;不得进行恶意竞争,如有查证院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所有的投标报价不得涂改,如实报价,如发现涂改现象,即作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须密封送达,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封口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4、投标文件一式3份(1份正本,2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书文件、投标函、投标报价、承诺声明等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文件和价格文件分开装订,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由CD-R光盘或U盘储存,单独密封。投标企业若为经营企业,必须有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四、其他要求

1、供需双方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诚信经营。

2、中标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执行国家物价的前提下按约定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价格、供货方式等供货,保证临床用药不断档。

3、中标企业必须产品齐全,不得以任何借口(如无货,采购量少等)不执行医院药品采购计划。

4、签约或履约期间,有入围公司不能签约或履约的,允许按评审结果排名先后替补。

   5、若遇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影响集中配送合同执行的情况,双方可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五、评标流程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原则上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本项目中标人。评标流程分为:(1)企业介绍(生产企业围绕企业规模、社会信誉、技术实力、质量管理、配送及服务能力等进行企业形象展示。每家企业PPT控制在10分钟以内);(2)专家评审:医院成立中药配方颗粒评标专家组,专家数为5人,根据企业介绍、投标资料、现场提问等进行评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投标无效: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

2、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或未按规定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3、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的;

  4、以他人名义或挂户参与投标的;

  5、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情况等。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投标遵循三公原则,由泰州第四人民医院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义的,请在2020年03 月  29日前以传真或书面的形式送达本院,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合同期间,供方不得随意更改企业名称,或随意变更产品授权,确需更改的需提前向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提出申请,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电话或邮件通知),同时在医院网站公布中标企业名称,但不解释落标原因。


第四章评标办法

公司名称:                                                      评标人: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评标细则

分 值

评分方法

实得分

来源

投标价格(50分)

投标价格

为防止恶意竞争,本着“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原则进行,最低价非中标的唯一标准(价格分占总分的50分),计算方法:报价得分=(1- )*50,同时提供Excel电子版价格作参考。{ 评标基准价:即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所有投标企业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

 

产品目录及报价表

企业资质、信誉、规模、质量、市场实力(中药配方颗粒)

(30分)

国家试点生产批文、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1分)

齐全者得1分,资质不全者取消投标资格。

 

资质文件

企业信誉(2分)

1、企业注册资本最多得1分。其他0分。2、专属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获得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1分,其他0分。

 

“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2018年单一企业销售额(4分)

2018年销售额不足30亿,得1分,30 ~40亿得2分,40亿以上得4分。

 

《增值税申报表》、第三方证明文件

生产能力(4分)

投标企业比较,中药配方颗粒自有生产基地数(包括全国投资建厂布局)最多者得4分,次多者2分,其他得1分。

 

营业执照及关系证明

国内合作二级以上医院(4分)

投标企业比较,数量最多者得4分,次多者2分,其他得1分。

 

合作医院目录

CNAS实验室(3分)
(注明:证书名称含:“中药配方颗粒所属生产企业名称”为有效评标规范)

专属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实验室通过CNAS认可国家实验室认证得3分,其他0分。

 

认证证书

中药配方颗粒科技进步奖项(3分)

专属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获得国家级“中药配方颗粒”科技进步奖3分,其他0分。

 

获奖证书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3分)

专属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其他挂靠、集团公司内部或其下属子公司的无效),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得3分,其他0分。

 

发改委文件

中医药标准联盟发起单位(3分)

是发起单位3分,其他挂靠或协议单位1分。

 

证明文件
(证书原件备查)

参与中药国际编码标准制定(ISO)(3分)

参与中药国际编码标准制定3分,其他挂靠或协议单位1分。

 

证明文件
(追溯材料、防伪查询码等材料备查)

专家培训,服务能力

(20分)

药品配送承诺(1分)

一般药品72小时内配送到位,紧急用药12小时内送达,有承诺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承诺书

退换货承诺(1分)

承诺无条件免费退换货的得1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承诺书

增值服务(5分)

根据提供的膏方等配套服务方案评委综合评分,满分5分。

 

相关方案

学术服务(10分)

根据提供的专家坐诊、人员培训、科室共建方案评委综合评分,满分10分、次之6分、再次之2分,其他不得分。

 

相关方案

 

其他服务(3分)

能提供有效其他服务的,评委综合评分,满分3分.

 

 

合   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