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后勤维修物资招标公告

发布于:2019.04.23 浏览量: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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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编号:SRYCGZX2019-4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后勤维修物资采购

三、采购内容:见附件一《后勤维修物资采购报价表》

四、时间安排:

1.2019年4月23日,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www.tzdsyy.com.cn发布招标公告及《报价表》,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2.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5月2日,接收并审核:(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即时通知);(2)收取投标保证金。

3.2019年5月2日下午15:00准时开标,请相关投标人参与。

开标地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七楼会议室。

4.2019年5月3日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www.tzdsyy.com.cn公示成交人名单。

5.签订购销合同。

五、综合说明:

1、本次投标人须投全部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包含运费及各项税费等,医院不承担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对投标方的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以下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本次项目所需服务能力;

②报名人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③报名人不得有违法犯罪或劳教等记录;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和税收缴纳方面无不良记录;

④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审查报告或信用查询报告;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或履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⑥采购要求:

❶院内抢修、急购物资要求随时送到,计划采购物资五日内送到。
❷所送货物(包括送货单和发票)需与医院计划一致(包括名称、品牌、数量等),否则医院将作退货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❸附件一上没有要求品牌的物资,需提供生产厂家信息,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厂家品牌(如有特殊情况,例如该品牌商品停产等,需与医院协商解决)。
❹招标投标文件获取途径:经过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中心审核报名人资格要求通过后发放。投标人的报价材料加盖单位红章密封于信封内报送,并在封口处盖章。
⑦无论是否成交,投标资料概不退还。
3.对中标方的要求:

(1)中标方供应的货物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商品。

(2)本次招标采购为一次性招标,分散采购;投标报价均含运达医院的运费、税费等,医院不承担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3)服务要求与质量:每批各品种需求量,我院根据需要通知中标方,中标方必须及时送货到医院指定位置,否则视为违约,后果自负。
(4)医院维修人员如对产品质量有疑义,中标方必须提供厂家该产品本批次的质检报告,如无法提供质检报告的,我院有权将涉事产品送往泰州市质检局检测(如检测不符合招标要求检测费用由中标方缴纳),检测不合格,医院将作退货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5)如因中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导致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4.定标方式:

(1)采购中心邀请监察审计科相关人员参与开标;

(2)附件一报价表内产品的数量仅作参考不作为实际采购数量,所定品牌为后勤中心及使用部门领导成员开会讨论确定;

(3)总价最低中标。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以现金方式,向医院财务科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未中标单位在定标后同额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完成过后无违约行为即返还,不计利息。若中标方违反有关约定,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付款方式:货到后90天内付款。

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取消参标资格。因报价材料只能在开标时开启,无法当面审核,开标时发现不符要求则视为废标。

八、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在接到院方通知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到院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弃标违约,院方有权将其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全额没收。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23-80185027

监督部门:监察审计科

监督电话:0523-80185020

联 系 人: 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