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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慢性病病种
(一)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病种
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病种(41种)
类别 | 病种 |
一类门诊慢性病(15种) | 高血压(高危、极高危)合并靶器官损害或临床并发症、糖尿病出现并发症、银屑病、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慢性萎缩性胃炎、骨结核、慢性肾炎、脑性瘫痪、淋巴结核、视网膜黄斑变性、白塞氏病、干燥综合征、扩张型心肌病 |
二类门诊慢性病(15种) | 癫痫、脑梗死、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心力衰竭、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限心绞痛、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抗凝治疗和支架手术后抗凝治疗)、克罗恩病、自身免疫性肝炎、溃疡性结肠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帕金森氏病、肺纤维化、多发性肌炎/多发性皮肌炎、阿尔茨海默症 |
三类门诊慢性病(11种) | 强直性脊柱炎、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肝功能衰竭、系统性血管炎、慢性肾脏病2期、系统性硬化症、运动神经元病、重症肌无力、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
(二)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病种
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病种(44种)
类别 | 病种 |
一类门诊慢性病(33种) | 高血压(高危、极高危)合并靶器官损害或临床并发症、糖尿病出现并发症、银屑病、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慢性萎缩性胃炎、骨结核、慢性肾炎、脑性瘫痪、淋巴结核、视网膜黄斑变性、白塞氏病、干燥综合征、扩张型心肌病、癫痫、脑梗死、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心力衰竭、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限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抗凝治疗和支架手术后抗凝治疗)、克罗恩病、自身免疫性肝炎、溃疡性结肠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帕金森氏病、肺纤维化、多发性肌炎/多发性皮肌炎、阿尔茨海默症、肝功能衰竭、慢性肾脏病2期、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
二类门诊慢性病(11种) | 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血管炎、系统性硬化症、运动神经元病、重症肌无力、肝硬化(失代偿期)、骨髓纤维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颅内良性肿瘤 |
二、门诊慢性病办理流程
三、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
(一)城镇职工医保慢性病报销待遇
起付标准:在职800元,退休(职)500元(一个医保年度收取一次起付标准)。
报销待遇: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由统筹基金报销65%(退休报销70%),参加国家公务员补助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由公务员补助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再增加报销20%。
年度限额标准:门诊慢性病设立年度限额标准,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超出限额标准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一类慢性病:5000元封顶;二类慢性病:8000元封顶;三类慢性病:15000元封顶;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15000元封顶。
(二)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报销待遇
起付标准:200元(一个医保年度收取一次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超出起付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50%。
年度限额标准:设立门诊慢性病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年度限额标准,一个结算年度内超出限额标准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一类慢性病:2500元;二类慢性病:5000元;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