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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危化品询价采购。
2.询价范围:医院全部危险化学品(品种见附件《危化品报价单》)。
3.询价方式:综合评分法,选取一家企业为中选企业,负责医院危化品的全面供应。
4.采购周期:1-3年,自本次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下一周期采购开始执行之日终止。
本次采购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资质审核;第二阶段:现场评价。
二、报名企业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企业应按要求提供资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质审核。
(一)报名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企业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特定要求资质,包括但不限于:
1. 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质保协议、法人授权委托书、供货单位质量体系调查表、开户许可证、开票资料、销售发票及随货同行单、年度报告、业务票据印章及其他相关印章模板等;
2.企业规模简介及相关数据,至少包含员工总人数、仓储面积、2025年销售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以2025年加盖税务部门印章的纳税申报表为准);
3. 2023-2025年间三级以上医院成功配送案例(可提供合同复印件佐证);
4.质量保证体系:质保体系图、质保制度等;
5.配送承诺书(每批次计划的配送率及配送到医院的天数);
按照附件一报名文件准备相应材料,报名材料每页加盖企业公章,装在文件袋中密封,封口处盖章,文件袋正面有醒目的单位全称。
三、资质文件提交的时间、地点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当面递交或邮寄至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药库办公室(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北路99号,邮编:225300,收件人:洪老师)。
四、资质审核及现场评价
资质审核结束后择期组织现场评价,现场评价对象为资质审核通过的企业,现场评价地点为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药学部将在现场评价会召开3个工作日前,对通过资质审核的相关企业予以电话通知。
五、参与现场评价需准备材料:
1.报价单:按要求填写附件二《危化品报价单》,准备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置于空白U盘中。
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报价应保持一致,同一产品如出现报价不一致的,以价低者为准。产品报价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税费(含关税)、售后服务费等。
2.报价品种为乙醇等消毒产品的,需提供最新版本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非消毒产品的,提供产品生产企业的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料。
3.服务承诺书:参考附件三内容自行拟订,要求准确阐述对本次询价采购的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承诺等。《服务承诺书》需加盖企业公章。
4.以上资料一同放置于文件袋中密封,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封面注明“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危化品报价单”及“服务承诺书”,于现场评价会签到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对不按要求密封或U盘无法打开等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负责。
六、本次活动中,参加企业提交的一切文件资料概不退还。
七、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的中选价格为采购周期内的固定结算价,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中选企业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医院提交书面申请,是否同意由医院单方决定。
2.参与企业提交所有文件资料应是真实可靠的,若参与企业有弄虚作假、串通报价和其他欺骗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企业承担。
3.若中选企业在供应周期内发现违反国家廉洁建设相关规定或进入政府采购活动“黑名单”,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与该企业的一切购销活动。
4.其他未尽事宜由中选企业和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在签订的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药学部
联系电话:0523-80185231
联系人:洪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523-80185015
联系人:赵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