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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始建于198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医院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主城区),占地面积30650平方米,建筑面积85720平方米。床位设置860张,设有临床医技科室近50个,开放医疗护理单元20个。现为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泰州合作医院,扬州大学医学院临床学院,安徽理工大学教学医院,江苏省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目前有泰州市临床重点专科17个,泰州市中医临床重点专科1个,中医科是江苏省示范中医科创建单位。拥有兼职教授及副教授87名,临床硕士生导师13名。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人,各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9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三级医院相应岗位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1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学历(学位)。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两个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取得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协议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2026年9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核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医院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丁香园网站、各医学院校就业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人才招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 http://hlwyy.tzdsyy.com.cn:9000)。报考人员须通过电脑端访问报名系统(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个人注册成功后报名。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2.报名及上传资料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9日8:00—3月31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补充资料、初审未通过的改报名时间:2026年3月19日8:00—4月2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3月19日8:00—4月2日16:00。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原件的图片(png或jpg)。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2025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在学信网查询下载);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以2026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上传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姓名且未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要求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上传本人姓名页面与未签约的网页截图)和档案托管证明,以及本人未参加企(事)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姓名且未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要求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上传本人姓名页面与未签约的网页截图);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住培合格证。2026年住培期满的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考核合格证明,取得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如届时不能提交,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②医师资格证,已注册的须同时提交医师执业证,执业资格和执业范围须符合岗位工作要求;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④专业方向证明材料(毕业院校、学院(系)或住培基地出具的能体现本人专业方向的证明,或印有专业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成绩单);⑤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如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4) 离职人员须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办理中的证明,已签约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交,须在报名系统中其他说明事项栏签名承诺“本人承诺在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办理中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证明,如届时不能提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5)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须在报名系统中其他说明事项栏上传本人签名承诺书“本人承诺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如弄虚作假,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中填写说明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对本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法定节假日或周末顺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未收到初审结果,须电话咨询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而未收到初审结果,造成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如收到需补充材料的回复,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陈述申辩,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本次招聘报名费为100元/人,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即报名成功。
(4)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根据招聘系统提示加入相应QQ群,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在上述QQ群发布招聘考试相关信息,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名成功不及时加群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在2026年4月15日8:00-4月1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操作考核、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三)考核与资格复审
1.笔试(全部岗位)
笔试时间:2026年4月18日8:30-10:00,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操作考核(护理岗位)
18-21岗位:根据笔试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操作考核人选(同分跟进),不足5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操作考核。操作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操作考核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3.资格复审。对面试人选,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其中01-17岗位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18-21岗位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加操作考核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当日内向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陈述申辩。
4.面试(全部岗位)
①01-17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②18-21岗位:根据笔试、操作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①01-17岗位: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②18-21岗位:总成绩按笔试考核成绩占30%、操作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操作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工作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暂不收费。
(五)考察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确定劳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核、聘用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0523-80185085(医院组织人事处)
2.举报电话:0523-80185054(医院纪检办公室)
3.医院官网:http://www.tzdsyy.com.cn/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6年3月18日
附件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01 | 康复医学科 | 专技岗 | 1 | 研究生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临床医学 | 1.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培合格证书; 2.执业注册范围须为康复医学专业。 |
02 | 康复医学科 | 专技岗 | 1 | 研究生 | 中医学、针灸学、 针灸推拿学 |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培合格证书。 |
03 | 重症医学科 | 专技岗 | 1 | 研究生 | 重症医学、急诊医学、外科学、临床医学 |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培合格证书。 |
04 | 老年医学科 | 专技岗 | 1 | 研究生 | 内科学、老年医学、 全科医学 |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培合格证书。 |
05 | 肾内科 | 专技岗 | 1 | 研究生 | 内科学(肾病) |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培合格证书。 |
06 | 心胸外科 | 专技岗 | 1 | 研究生 | 外科学(胸心外、普外)、临床医学 |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培合格证书。 |
07 | 普通外科 | 专技岗 | 1 | 研究生 | 外科学(普外)、临床医学 |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培合格证书。 |
08 | 肛肠科 | 专技岗 | 1 | 研究生 | 外科学(普外)、临床医学、中医外科学 |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培合格证书,女性。 |
09 | 肛肠科 | 专技岗 | 1 | 研究生 | 外科学(普外)、临床医学、中医外科学 |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培合格证书,男性。 |
10 | 骨科 | 专技岗 | 1 | 研究生 | 外科学(骨外)、骨科学 |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培合格证书。 |
11 | 急诊内科 | 专技岗 | 1 | 研究生 | 内科学、临床医学、急诊医学 | 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培合格证书。 |
12 | 中心实验室 | 专技岗 | 1 | 研究生 | 生物学、基础医学、神经生物学 | 1.取得相应学位,CET-6;2.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在SCI期刊投稿或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投稿日期须在招聘公告发布前,提供相应证明);3.有实验室工作经历者优先。 |
13 | 临床营养科 | 专技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中医学 | 1.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培合格证书;2.两年内考取营养医师证。 |
14 | 心电生理科 | 专技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2026年毕业生、女性;2.具有医师资格证、住培合格证者优先。 |
15 | 体检中心 | 专技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超声医学 | 1.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培合格证书,女性;2.执业范围须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
16 | 体检中心 | 专技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超声医学 | 1.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取得住培合格证书,男性;2.执业范围须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
17 | 监所门诊 | 专技岗 | 1 | 本科及以上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超声医学 | 具有医师资格证、住培合格证者优先。 |
18 |
临床护理 | 专技岗 | 1 | 研究生 | 护理、护理学 | 1.全日制研究生毕业; 2.取得相应学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19 | 临床护理 | 专技岗 | 3 | 本科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高级护理、涉外护理 | 1.全日制高中起点本科及以上毕业;2.2026年毕业生;3.非2026年毕业生,毕业后须在三级综合医院连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需提供证明材料);4.取得相应学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20 | 临床护理 | 专技岗 | 2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护理学、高级护理、涉外护理 | 1.全日制高中起点大专及以上毕业;2.2026年毕业生;3.非2026年毕业生,毕业后须在三级综合医院连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需提供证明材料);4.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21 | 临床护理 | 专技岗 | 1 | 大专及以上 | 助产学 | 1.全日制高中起点大专及以上毕业;2.2026年毕业生;3.非2026年毕业生,毕业后须在三级综合医院连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需提供证明材料);4.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