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学习贯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提升泰州四院医务人员良好形象

发布于:2012.08.03 浏览量:3652
字号

730下午,高温酷暑,骄阳似火,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尽管各项工作十分忙碌,但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院领导专门安排时间召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

 

在动员大会之前,院领导班子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就动员会的学习和推进进行了专题布置。成立了以苏百龄院长为组长,党委书记黄芩为副组长的领导班子和工作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学习和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和学习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要求的实施方案。要求广大医疗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精神。

 

泰州四院院长苏百龄作学习行为规范动员报告

 

党委书记黄芩就行风政风工作作要求

 

第四人民医院院长苏百龄做了题为“贯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精神、树立医疗机构从业(医务)人员良好形象”的动员报告。苏院长的报告内容详实,措施得力,目标明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苏院长说: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是每个医院职工的行为准则,每一个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执行,大家要对照规范,找差距,树立目标不动摇。

副院长卢顺麟解读“行为规范”

副院长卢顺麟同志在动员大会上就《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进行了解读。要求通过《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学习,进一步深化“三好一满意”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守“以人为本,践行宗旨;遵纪守法、依法执业;尊重患者,关爱生命;优质服务,医患和谐;廉洁自律,恪守医德;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八项基本规范为基础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弘扬规范从业,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医院文化。

孙迎庆同志就泰州四院贯彻学习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活动的四个阶段进行了分解:组织学习阶段、开展竞赛阶段、考核评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要求、目标及学习内容,组织学习阶段的目的是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诊疗规范、诊疗常规、诊疗标准,学习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要求,通过学习对照规范要求并强化落实与执行,提高规范执业能力,更好地服务患者,服务新院运行和“二甲”医院创建。开展竞赛阶段,通过学习国家、国务院、卫生部、江苏省卫生厅、泰州市卫生局、海陵区卫生局及泰州四院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各类规范,采取必答题和抢答题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大家遵纪守法、规范从业、弘扬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从业理念。并在考核评比的基础上进行总结表彰。

 

苏百龄院长要求全院干部职工在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过程中要把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行为规范与深化医疗改革结合起来,与廉洁自律巩固无红包医院成果结合起来,与医院的发展及个人的成长结合起来,把学习行为规范贯穿于医院发展的全过程,每个职工都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的医疗医技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当前,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一个全新的四院即将以崭新的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泰州四院的干部职工一定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从思想上、组织上、行为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外树形象、内抓管理、实施三名战略(名医名院名科)和七新的要求即医疗环境新、技术水平新、管理模式新、服务理念新、医疗质量新、人才队伍新、精神风貌新,调整思路,调好心态,调高目标。不断冲刺,牢记使命,不辱使命使医院的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实现新的跨越。

在动员大会上,院办主任方亚祥就如何学习推进《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作表态发言,大外科主任仲发银、内科七病区护士长顾珍凤代表各自部门如何贯彻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做了交流发言,院党委书记黄芩还就行风政风建设工作做了进一步动员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