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523-80185226
投诉电话:0523-80185007
举报电话:0523-80185015
各科室、分院、社区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最大限度地确保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调动临床科室工作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特对危重病人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1、 凡从各临床科室转入ICU的病人实行共同管理,建议考核办对其业务收入实行双向考核。
2、 ICU医生在值班期间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病人进行及时有效的处治,遇有特殊病情变化及时请相关专科会诊。
3、 各临床科室必须认真执行三级查房制度和会诊制度,遇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4、 凡收住入ICU的病人,其电子病历系统可向相关科室诊疗组长和科主任开放,但医嘱(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必需在ICU内完成。
5、 各临床科室应掌握ICU病人的收治标准,如因未及时转入ICU导致病情恶化,发生医疗投诉纠纷的,责任由相应科室承担。
6、 ICU收治病人的范围:
(1) 复杂、疑难手术后重症或有并发症的病人;
(2) 严重多发伤、复合伤的病人;
(3) 各重要脏器功能障碍的病人;
(4) 严重感染、中毒、大出血、休克、DIC等;
(5) 急需行心、肺、脑复苏及复苏后病人;
(6) 各病区目前能够转运的危重病人;
(7) 其它严重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