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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病理科环境空气检测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于:2022.07.25 浏览量: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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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病理科环境空气检测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项目概况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病理科环境空气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市青年北路313号)四楼招标代理部获取询价文件,并于 2022年8月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病理科环境空气检测

    项目内容:对病理科室内环境空气(甲醛、二甲苯)进行检测服务。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000元/年

服务期:二年合同签订后每年对病理科室内环境空气(甲醛、二甲苯)进行检测。

二、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与本项目服务内容相关的有效的检测资质证书或证明资料;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人名单;

4)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注: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7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州市青年北路313号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报名、电话报名或邮箱均可。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8月1日下午1400整前

截止时间:20228月1日下午1400整

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送交或采用邮寄方式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供正本1份,副本二份)邮寄至泰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快递信息:泰州市海陵区泰州市青年北路313号,俞先生,18921730973);各投标单位务必留足邮寄发送及到达时间,20228月1日下午1400整以后送达的快递将予以拒收;以上邮寄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开标时间:202281日下午1400整
开标地点:泰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泰州市鼓楼北路99号

联系方式:0523- 80185029   17766018277

联系人:钱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泰州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青年北路313号          

联系方式:0523-86882683、18921730973,邮箱: 522139210@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乃勤

电 话:0523-86882683,邮箱:522139210@qq.com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要求:对病理科室内环境空气(甲醛、二甲苯)进行检测服务。

  服务期:二年。 合同签订后每年对病理科室内环境空气(甲醛、二甲苯)进行检测如检测服务不符规范要求,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二、最高限价:检测费用最高限价不超过4000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询价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检测中人工、材料、机械、交通、专家评标费及招标代理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结算方式

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进行结算,中标价即年结算价,招标人在此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上述情况,以及本项目一年中可能出现的人工、材料等可能出现的价格波动,结合本公司情况谨慎报。

三、询价保证金:/元

四、付款方式:服务期内,检测内容完成后的当年年底,按年中标金额付支付当年检测费用((甲方在收到合格发票后30日内支付,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五、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单位缴纳专家评标费及招标代理费1500元,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需充分考虑上述费用。

 

第三章 响应人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2、采购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响应人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询价采购使用。

三、采购文件的解释: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正,招标人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及四人医网站”发布更正公告,该补充或修正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人应及时关注相关更正公告。因响应人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1、报价一览表(详见第五章格式二)

2、法人授权书原件(详见第五章格式三,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的除外);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相关有效检测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格式四);

6、响应函(详见第五章格式五);

7、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第五章格式六);

8、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9、本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和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①以上响应文件资料未按规定提供、复印件未盖单位公章或无效的,询价小组有权对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响应人的评判。

六、响应文件的制作: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响应文件由响应人按要求参考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如无特别说明,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5、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除外)应按照“响应文件的组成”顺序制作,装订成册。

6、响应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详见第五章格式一),密封,同时注明供应商全称。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7、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响应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

8、采购项目如有多个分包且供应商响应本项目多个分包时,须按分包分别装订。不按分包分开装订的,询价小组有权对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响应人的评判。

七、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注明响应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密封袋上应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人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响应截止时间后,响应人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本询价文件的要求密封和签字。。

3、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4、不论响应人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八、响应文件有效期:询价之日起60天。

九、询价保证金:/元

十、评审:

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如有争议最终由询价小组认定。

1、 程序

1)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询价保证金等进行审查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要求响应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其修正经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十一、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的情形

1、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响应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

3、项目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5、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7、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所响应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8、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和条件或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9、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10、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资格证明文件);

11、询价小组认定响应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响应人不能应询价小组要求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询价小组可要求响应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响应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十二、成交标准

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总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十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招标人应当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如因报价相同导致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则采取抽签形式确定供应商。招标人根据确认结果在发布询价公告的网站上进行成交结果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

十四、质疑处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的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并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招标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3、质疑函必须按照《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的,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4、本项目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联系方式详见询价公告。

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1)质疑主体和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

2)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提出质疑的;

3)供应商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

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

5)供应商对自身提出质疑的。

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十五、采购终止:

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招标人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依法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人提交   中标价10%   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利息。在履约期间,若中标方违反有关约定,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四章格式附件

格式一:

 

(正本/副本)

 

 

询价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期:                                

 

 

 

 

格式二:

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1、供应商应按格式,完整、准确填写报价一览表,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并经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该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复印件无效);

 

 

 

 

 

 

 

 

 

 

 

 

 

 

 

 

 


 

格式三: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请附后。)

 

           授权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日期:         

 

 

 

 

 

 

 

 

 

格式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采购单位名称):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声明人:(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格式五:

响应函

 

               (采购单位名称):

根据贵方             询价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 代表响应人                            (响应人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响应人。

3.我方在报价之前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询价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询价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包括修改文件,如有)。

4.方同意按询价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报价截止之日起60天,并在规定的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询价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文件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8.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响应人开户行:

账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考格式)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