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效地控制手足口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死亡,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尤其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 成立疫情领导小组: 组长:苏百龄 副组长:黄 芩 卢顺麟 成 员:江灿华 高玉根 申存珍 张玉华 常爱珠 鲁一舟 顾亚军 张秋林 王吉林 陆 涌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小组、医疗专家小组、医疗救助小组、后勤保障协调小组 1、疫情防控小组名单 组 长:卢顺麟 副组长:申存珍 组 员:常爱珠、张靖 2、医疗专家小组: 组 长:江灿华 副组长:刘麒彦 成 员:邬玉芬 周爱珍 徐兴军 吴友贵 袁 春 顾广红 王继东 于见才 王 慧 3、医疗救助小组: 组 长:刘麒彦 成 员:邬玉芬 周爱珍 江灿华 吴友贵 袁 春 沈广娥 刘风兵 万学龙 殷军民 陈进华 丁姗姗 王生琴 4、后勤保障协调小组 组 长:黄 芩 成 员:高玉根 鲁一舟 顾亚军 张秋林 申存珍 张玉华 陆 涌 二、工作流程 发热病人就诊→预检分诊→挂号处→儿科专用诊室→居家隔离治疗、电话随访→一般治疗→排除手足口病。 报传染病卡及医务科(86611007或85558663)→报院领导→轻症病例→防保科→网络直报、感染科消毒。 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询问病史及体检专家会诊→门诊日记登记。 重症病例→报区疾控中心(86226093)→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转传染病医院(人民医院南院)。 三、疫情处置 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病例实行居家隔离,隔离时间不少于10天,直到退热,口足的溃疡及水泡结痂。 四、实验室检测 及时采集病人的咽拭子、粪便、血清、疱内渗出液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对有脑膜炎、心肌炎等并发症的病例尽可能同时采集脑脊液标本。具体要求详见附录“肠道病毒标本的采集、运送、保存和实验室检测”。 五、消杀处理 医院感染科要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病例发生所在地要及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以适当比例配比进行消毒。对住院病房进行预防性消毒和终末消毒,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使用菊酯类杀虫剂杀灭成蝇。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具体消杀方法见《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汇编(2007年版)》中“肠道传染病暴发后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六、健康教育 广泛宣传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的防病知识,通过家长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避免与患儿接触;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学习用品要经常消毒。 七、医疗救治 医疗救治详见卫生部《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和《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