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12年“消费与安全”活动主题,维护广大患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的消费环境,3月15日上午,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党办、院办、团委、后勤中心、财务科等职能科室,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倾听社会各界及患者、患者家属对医院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加强医患沟通,增进医患互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打造群众满意新四院。
活动当日,寒风凛冽、冷气逼人。第四人民医院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医护人员、志愿者们在门诊楼前的广场上,热情地接待患者和市民,发放宣传资料,请他们填写《医院问卷函调表》和《惠民便民措施征求意见表》,耐心地回答患者的咨询。医院导医和医护人员志愿者们不厌其烦地将患者引导到诊室就医,帮助年迈、残疾患者解决就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构成了一幅幅医患互动,和谐互信的感人场景。
“今年是我院的基础管理年,又是迎接明年新院竣工,投入运行的前奏年。为提高我院服务水平,打造一所市民满意、患者放心的新四院,我们决心以‘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活动主线,继续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优质护理服务、志愿者服务等活动,推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推进,创人民群众满意医院”。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副院长卢顺麟对记者说:“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在这里举办活动,就是让我们的相关科室部门与市民、患者零距离接触,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推动全年各项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的提升,达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卫生部决定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以此为契机,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抓手,不断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通过全院医护人员和后勤保障部门的努力,患者满意度在不断提升,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从字面上理解,每年只有一天。但我们一定要让每一名医务工作者确立天天都是3·15的意识,将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穿全年的自觉行动。”第四人民医院孙迎庆同志介绍,他们还将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护理活动,大力推进“三贴近”(贴近临床、贴近病人、贴近社会),努力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满意的护理活动;深化“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大力营造“不送红包从你做起,不收红包从我做起”、人人拒收红包的创建氛围;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由医生、护士等参加的志愿者队伍。分别为市民和患者提供院内志愿者医疗服务、社区和乡村志愿者医疗服务、主题活动志愿服务、大型活动保障志愿服务、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志愿医疗服务,特殊对象志愿服务,为方便群众就医、提高市民健康水平,作出四院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