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时期,网络和部分媒体报道了上海新华医院医务人员被刺伤的事件,情况大致是这样的:
患者为安徽人,因病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效果不佳,遂请上海新华医院专家会诊手术。术后疗效很好,但出现了术后感染,当地医院治疗效果不佳,于是转新华医院。在清创时发现纵膈感染严重,虽全力救治,患者仍因感染而临床死亡。家属不能理解,在医院拉横幅,摆花圈,其后更是聚集多人分成三批,一批冲击院长办公室,一批冲进病员接待室,还有一批冲进病房,一位副主任被两个人架着,另一个人拿刀去捅。万幸的是创口距心脏还有2厘米。该事件中共有10名医生受伤,都是与该患者诊疗无关的医务人员。
看到该报道后,我感到极度的震惊。在道德和信任极度缺失、远远不能匹配物质文明发展程度的今天,受伤害的不仅仅是上海新华医院的医务人员,还有全国所有的医务工作者。没有任何医院、任何医师能从患者体内驱逐所有的病魔,那么又有什么理由要将全力救治患者的医务人员置于死地而后快?这不是恩将仇报吗!
当然,除了谴责凶手外,我们还应该深思。作为医院具体负责处理医疗投诉和纠纷的职能人员,我想从医疗管理的角度,结合日常工作的体会,探讨、总结一下日常工作中医患纠纷发生的经验和教训,以抛砖引玉。
首先,我认为,作为医务人员的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现有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尤其是个人技术水平的局限性,绝对不能有任何自满的情绪或者过度的自信。医院不是保险箱,医生不是神仙,这是常识。在医疗技术发展远远不能满足人类对健康渴求的现在,在现有的医疗技术、方法无法避免、甚至预测某些疾病的并发症或突发意外的情况下,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能力和水平,认识到自己团队的能力和水平,对于超出我们诊疗能力的患者或疾病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当然,不断提高自己和团队的诊疗能力、技术水平,不断精益求精,是每个医务人员应有的追求,这就要求我们医务人员必须掌握好医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同时还要严格要求、严谨态度、严肃作风。
其次,要充分认识到目前极其恶劣的医疗环境:一是患者及其家属对医护人员极度缺乏信任,二是“闹医院”、“揪院长”成了常态,三是不论纠纷的事实真相如何,社会舆论大多同情患者或“受害者”,遭受谴责的永远是医院及医务工作者。上文所述的事件发生后,至少有一半的评论认为:如果医院或医务人员没有过错,病人家属不会采取过激行为!在这种恶劣的医疗环境下行医,我们的医务人员必须提高医疗安全意识,诊查每一个病人都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病人只要进了医院大门,就是我们的服务对象,所有的医护人员在诊疗、接待过程中都必须做到谨小慎微。
在此,还要明确一下,为什么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为什么要“谨小慎微”?除了医疗技术的局限、医疗环境的恶劣外,还因为任何医疗行为都是有一定风险的!任何不可预知的意外随时可能会发生!比如,做CT增强有造影剂过敏的可能,肌注或者输液有过敏和药物本身不良反应的可能,甚至在门急诊就诊的过程中、无创检查的过程中都会发生意外,比如猝死!虽然有些风险发生率比较低,但是对于某个患者来说,一旦发生就是百分之百,这时患者和家属往往不能接受相关风险所产生的后果,尤其是在常见疾病的治疗过程中,于是“找医院要说法”就成了必然。所以,所有医务人员必须要时刻绷紧医疗安全这根弦!
再者,医务人员必须要尊重患者的健康权、生命权以及知情同意权。《侵权责任法》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如何体现对患者健康权、生命权以及知情同意权的尊重?具体内容就体现在病历中的医患沟通记录上。我院的《医患沟通制度》详细规定了医患沟通的时间、程序、内容和技巧,请我院的医务人员务必认真学习,认真执行。
最后,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除了做好常规的服务工作外,我们的医务人员尤其要加强自身的人文素养,在日常的诊疗过程中体现出对患者的人文关怀。要学会与不同类型的人群打交道,加强与病人及家属的沟通和交流,与病人及其家属交朋友。患者不是机器,是有感情的!病人及家属不懂医疗,但他能感受到你对他是否关心!除了查房外,没事的时候多与病人聊聊,了解一下病人及家属的家庭、社会关系、心理状态,对治疗的意见以及想法,找到与患者及家属的共同语言,拉近与患者的距离,绝对不能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我们医务人员还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主动关心病人的困难和需求,切实帮助病人解决问题和痛苦。
以上仅仅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和建议,不当之处尚请各位同仁批评指正。希望我们的患者和医务人员能够相互信任,希望我们的医务人员流汗、流泪不再流血,希望医务人员辛勤的工作和艰辛的努力能够得到社会各界公正的评判!
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