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在院多功能厅,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解读培训班。
本次培训由泰州市医学会神经精神病学分会主办,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承办,由泰州市医学会神经精神病学分会夏友春主任委员主讲。泰州市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专家、医务人员,海陵区从事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以及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相关医务人员共100多人,参加了本次普法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是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第一部法律,共七章、85条。是为了发展我国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几代精神病学及法学专家,历经27年反复酝酿制定而成。去年10月26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由胡锦涛主席亲自签署颁布,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
据专家介绍,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轻度的精神疾病如抑郁症、孤独症、焦虑症等心理障碍病人日益增多。目前,全世界共约有4.5亿各类精神和脑部疾病患者,我国精神疾病患者已达1600万人,接受治疗的人数却只占全部病人的20%,八成病人缺乏治疗。
世界精神病学协会(World Psychiatric Association,WPA)确定每年的10月10日为“世界精神卫生日”,我国于2000年首次组织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当年活动主题:健康体魄+健康心理=美好人生。
根据预测,今后我国各类精神卫生问题将更加突出,在2020年的疾病总负担预测值中,精神卫生问题仍将排名第一。所以,积极预防不良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发生,也是当前精神卫生工作应该立即采取的****。
钟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