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家庭责任医生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社区医生居民健康“守门人”的作用,不断提升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苏卫社妇〔2012〕10号)和泰州市卫生局《关于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的通知》(泰卫防〔2012〕18号)的要求,城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辖区范围内建立了家庭医生签约制度,从5月份起,已与社区家庭签约2000余份。
建立家庭医生制度,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内容、服务范围、服务方式和考核标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强化社区医务人员以家庭医生形式,围绕家庭积极主动地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意识。规范服务行为,逐步实现我区“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真正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和社区卫生“六位一体”服务内涵,家庭责任医生为签约家庭提供以下健康服务:
1.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健康状况评估,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规划。
2.开展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提供中医健康知识等内容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服务。
3.儿童保健管理。对0-6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咨询指导服务。
4.孕产妇保健管理。对孕产妇提供孕产期健康管理服务,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健康知识。
5.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对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包括中医健康指导等内容的健康管理服务。
6.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提供定期随访、用药指导、健康教育等服务。
7.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提供随访服务。
8.传染病管理。对居家医学观察的传染病密切接触者提供预防指导。
9.咨询服务。对在健康管理中发现问题的,及时给予医学指导或转诊建议。
10.转诊和预约服务。为签约居民优先提供三级医院转诊服务。
11.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为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签约居民,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房等服务。
12.其他服务。根据居民健康需求,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家庭责任医生是包干社区家庭成员健康服务日常管理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如下:
1.主动加强与包干家庭的沟通联系,建立有效对接,承诺可提供服务内容,签订服务协议,接受服务监督。
2.负责包干家庭健康档案的建档、维护和管理。
3.跟踪包干家庭健康服务内容规范落实情况,及时与全科服务团队联系沟通,督查每项服务内容规范落实。
4.在服务能力许可范围内,提供家庭健康服务,包括提供出院病人随访、健康信息咨询、帮助有需求的老弱病残等特殊对象预约联系上门健康访视、医疗康复等服务。
5.主动配合包干家庭及区域卫生监督、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
蒋剑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