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编号:SRYCGZX2018-5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端午节慰问品询价采购
三、采购内容:见附件《报价单》
四、时间安排:
1.2018年6月1日,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www.tzdsyy.com.cn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及《报价表》,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2.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接收并审核:(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即时通知);(2)收取投标保证金。
3.2018年6月8日上午10:00准时开标,请相关投标人参与。
开标地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七楼会议室。
4.2018年6月8日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www.tzdsyy.com.cn公示成交人名单。
5.签订购销合同。
6.发放时间:6月13日—6月18日。
五、综合说明:
1、本次投标人须投全部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包含运费、发放及各项税费等,医院不承担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对投标方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泰州市城区范围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中标后开票单位需与中标单位保持一致。开票品种与报价单保持一致。
(2)投标方提供的资质包括:包含允许食品销售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委托的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方单位红章;被委托人须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3)投标人的报价材料加盖单位红章密封于信封内报送,并在封口处盖章。
(4)无论是否成交,投标资料概不退还。
3.对中标方的要求:
(1)中标方供应的货物必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商品,单品种必须为同一生产批次,必须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合格证。
(2)双方约定提货起始日距离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不得低于该商品保质期限的四分之三天数。
(3)签订合同后,中标方须向医院提供加盖中标单位红章的编号1—编号970号的端午节福利领用券。
(4)中标方提供发放场地,需安排专人接待前去领取物资的医院职工。
3.定标方式:
(1)采购中心邀请监察审计科相关人员参与开标;
(2)所投产品单价不得高于我院规定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
(3)综合报价最低中标。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以现金方式,向医院财务科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未中标单位在定标后同额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发放完成后无违约行为随货款一并返还,不计利息。若中标方违反有关约定,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付款期限及方式:发放完毕后,凭领用券至医院工会审核后,按实际发放数量开具发票,医院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全款。
七、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取消参标资格。因报价材料只能在开标时开启,无法当面审核,开标时发现不符要求则视为废标。
八、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在接到院方通知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到院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弃标违约,院方有权将其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全额没收。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工会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23-80185009、80185026、80185027
监督部门:监察审计科
监督电话:0523-80185015
联 系 人:张女士、王女士、于先生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