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编号:SRYCGZX2018-3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不锈钢制品询价采购
三、采购内容:见附件《报价单》
四、时间安排:
1、2018年5月17日,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www.tzdsyy.com.cn发布询价采购公告及《报价表》,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2、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4日,接收并审核:(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即时通知);(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说明书(含产品相关参数的资料)。(3)收取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的报价资料,投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下午3:00。
4、2018年5月25日上午10:00准时开标,请相关投标人参与。
开标地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七楼会议室。
5、2018年5月28日前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www.tzdsyy.com.cn公示中标人名单。
6、签订购销合同。
五、综合说明:
1、本次投标人须投全部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包含运费、安装及各项税费等,医院不承担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对投标方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泰州市城区范围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中标后开票单位需与中标单位保持一致。
(2)、投标方提供的资质包括:《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委托的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方单位红章;被委托人须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3)、投标人的报价材料加盖单位红章密封于信封内报送,并在封口处盖章。
(4)、无论是否成交,投标资料概不退还。
3、定标方式:
(1)、采购中心邀请监察审计科相关人员参与开标;
(2)、所投产品单价不得高于我院规定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
(3)、最低价格中标。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未中标单位在定标后同额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协议期满后无违约行为予以同额退还,不计利息。若中标方违反有关约定,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六、质保期:一年。
七、质保金:货款的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予以退还。
八、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四个月后付全款的95%。
九、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取消参标资格。因报价材料只能在开标时开启,无法当面审核,开标时发现不符要求则视为废标。
十、签订合同:中标单位在接到院方通知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到院方签订合同,否则视为弃标违约,院方有权将其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全额没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医院行政楼九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523-80185026、80185027
联 系 人:王女士、于先生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