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院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首先向科室主任反映,由科主任调查或安排有关人员给患方作出解释或答复。
二、对科室解释或答复的问题若有异议,患者或家属可投诉到医院管理部门医患办统一受理,扎口处理:(属医疗方面的问题,由医务科协助处理;属护理方面的问题由护理部协助处理;属医疗收费问题,由财务科协助处理;属医德医风问题,由行风办协助处理)。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一般纠纷5个工作日作出解释和答复。
三、对医院管理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仍有异议,可申请第三方泰州市区医患矛盾调处中心申请调解或向区卫健委医政科申请调解,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