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三级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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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财务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本站 最后更新:2022-12-13 作者:管理员 浏览:

为推进我院财务管理工作,根据财务管理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机构对我院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财务审计服务采购

二、服务期限:二年

三、采购预算:报价总额不得超过捌万元

四、项目内容:1、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财务报表审计

2、泰州市职业病防治院财务报表审计

3、财务专项审计(总计约4次,最终以实际审计次数为准)

五、项目要求:

1、严格依法审计,恪守审计职业道德,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参与审计之便拉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不得转让审计项目;

2、凡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聘请人员,应主动报告,申请回避;

3、接受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工作安排、督导及业务复核,接到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安排的审计任务后12小时内响应,在审计过程中做好工作的交流和沟通,保持审计独立性,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4、根据审计方案开展工作,根据国家审计准则和项目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实施审计,并对其审计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完毕;

5、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移交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原件和电子资料,并对电脑中的相关资料作删除处理。

六、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2日。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来院领取邀请函等资料,领取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2日。

2.磋商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下午14:00。

3.地点: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七楼会议室准时开始会议,请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及磋商文件参加。

七、综合说明:

1.磋商小组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报价供应商进行单一磋商,磋商的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磋商价格以最终报价为准,大小写金额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中包含各项税费等,医院不承担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报名方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潜在服务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潜在服务商有营业执照,同时具备财务审计A及以上资质;

3)潜在服务商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磋商方式: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候选服务商。

4.磋商文件要求:报价人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上述第七条第2款全部文件材料,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报价一览表附响应文件内,响应文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骑缝章,其中一份正本,副本二份。报价货币形式必须为人民币,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八、付款方式:审计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款

九、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取消资格。

十、签订合同:成交服务商在接到院方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要求,签订服务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服务过程中如成交服务商对院方提出的职责要求,履行不到位,院方可终止合同,由候补服务商依序替补。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财务处

联系电话:0523-80185018  

人:张女士

十二、工作监督:

监督部门: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3-80185015

                                     

 

 

 

 

  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1:报价一览表.doc

附件2:财务审计服务评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