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肝功能受检者,请在抽血前三天保持平时饮食习惯,抽血前十二小时禁食(可饮少量水),勿作剧烈运动。
2、空腹血糖受检者,在抽血前勿进食含糖量高的食物、饮料及输注葡萄糖液体。
3、血脂受检者,抽血前一周保持平时饮食习惯,24小时内不饮酒,12小时内禁食(可饮少量水),勿作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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